"网络表演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是一项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指导,网络表演企业共同发起并参与实施,旨在加强 家长对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表演的监护,引导未成年人健康、绿色参与网络表演,和谐家庭关系的社会性公益行动。"工程"提供了一种切实可行的方法,一种家长实 施监控的渠道,使家长纠正部分未成年子女沉迷直播的行为成为可能。
申请流程:
监护人可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了解“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详细情况, 由胜悦未成年人监护组专门客服人员告知下载相关申请材料并填写后, 邮寄或传真到胜悦客服部未成年人监护组。
未成年人监护组根据收到材料核实结果并回访监护人:
1.判断各项资料、信息完备真实后、通知账号所属人15日内若有疑问可向官方提出申诉、预期该账号将被封禁;
2.若收到现账号所属人申诉、客服将要求监护人提供更加详实的账号信息,以确定账号归属或者协助找回账号后做后续处理。
当逾期账号所属人未申诉或者账号归属已明确,客服将封禁该账号直到成年,并通知监护人处理结果。
1、申请人需为法定或指定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2、被监护人的年龄应小于18周岁,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除外;
3、申请人应为中国大陆公民,不含港、澳、台人士。
填写《沈阳胜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网络表演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提交监护证明材料,包括:
1、网络表演未成年人用户家长监控服务申请书、授权书并手工签字(需下载,填写并打印,签字);
2、监护人信息表(包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被监护人信息表(包含被监护人所直播相关信息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4、申请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证明文件(户口簿或有关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5、被监护人账户归属权证明文件(有关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下载 附件1 监护人申请表
下载 附件2 被监护人信息表
下载 附件3 家长监护申请书
收件人:客服部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市一街7号F5-C2287房间
1、申请人应提交完备的申请材料,对未提供的信息要及时补充
2、申请人应保证提交的信息真实有效;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证件,我司将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